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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lackbaby 发表于 2012-9-28 19:08 
中国的婚姻法确实是不公平的。如果拿别国的婚姻法来比较的话。中国女性离婚后,很难得到赡养费,而且现行的 ...
中国女性离婚后,没有赡养费,是可以理解的。
因为在日本等国家,女性婚后不工作,成为全职太太,是一个特有的社会现象,他们全社会都是认同女性结婚后可以不工作,所以,在他们国家,大部分传统女性,婚后是无收入的,而且 ,他们没有老一辈带孙孙的习惯,所以,照顾孩子和家务自然就落到妈妈的身上,这样一来,妈妈根本无法去工作,离婚以后,无收入生存就是个问题,于是,就需要有一个赡养机制来解决这一情况。
但是,在中国,婚后不工作成为全职太太,不是千百年来固有的中国特色,而在中国,更多女生婚后,是要去工作的。在中国,全职太太,似乎不是一个很受尊重的职业,在我们国家,奶奶姥姥带宝宝,妈妈去工作,是最常见到的一个现象。所以,既然双方都有收入,都有工作能力,这也是一直为什么我们国家暂不考虑赡养女性的原因之一。
关于过错方惩罚,其实,我国的婚姻里是有的。但是,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说,一般是在法院判定财产分割时,会偏向于无过错方多一些。要说不公平,其实也有,就在这里,过错一方的证据,要无过错一方来提供,这就比较麻烦。所以,关于举证,很多时候,也是女性在财产分割时,拿不到更多的一个障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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