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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窗前一叶绿 于 2011-9-5 15:21 编辑
合同法规定,如果合同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这合同是可撤销合同,违背个人的真实意愿的,显失公平的,是无效合同。这种合同如果打起官司,卖家显然是赢定了。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合同,合同有口头合同、无效合同、可撤销合同(双方最终达成协议,也可以不撤销)。不是有了合同就保险了,要看这合同真实不真实,明显是不公平的,法律是不支持的。俺不是学法律的,但是《经济法》是学习期间的必修课,并且还是最重要的课,特别是《合同法》是重中之重。虽然这几年忘记了很多,但是这个最重要的东西也没有全忘记,大概还是知道的。
有个女的自称是资深淘宝买家,在确定是系统出现问题后,加班加点的拍东西,并且还付款了,弄了几千件。网上一片骂声。明知道是系统出问题了,也不能让人家倾家荡产吧!一个小卖家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啊!人家都说,你需要了就买,不需要了要几千件,能用完吗?
少量的被拍走,卖家即使赔了,也不会影响到无法生活,这样人家发货还可以,弄到倾家荡产,就有些黑心了。象买个一件,几件的都正常,几百件,几千件明显不正常。那个女的自称是学法律的,不知道在哪里学到的法律,网上都大骂不知道是哪个学校出来的学法律的,怎么学成了那个样子,这个是显失公平的合同,法律是不会支持不公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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