‹ 上一主题|下一主题 go 回复数: 2 | 浏览数: 935 |倒序浏览
最爱妈网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Rank: 9

宝宝生日
2010-03-01 
1#
发表于 2011-3-21 17:47 |只看该作者 | 最新帖子 |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| 发短消息 | 加为好友 | 字体大小: tT
客服已经公布了妈网最新的积分策略,很多麻麻摩拳擦掌向积分!(《点击跳转》查看积分规则)客服也对妈网的很多新功能做了梳理,整理了一份新版妈网赚积分小攻略,走过路过的千万表错过!



一、发帖、发好贴,回帖、多回贴
操作经验值妈豆贡献值备注
发主题帖5/每次5每次——
回帖2/每次2/每次——提醒大家一定要踊跃回帖帖,避免看帖不回的“无良”行为,回帖的积分按照比例只升不降
贴子被加精华帖30/每次30——
注意:为了防止部分商家灌水升级,即日起,在商品版(即婴幼儿用品版,家居百货版,团购版,二手交易,以及摄影机构专版)发帖及回帖的,将没有积分奖励,请大家注意哈。
      假如被加入精华,那可是不得了,会有50经验值+30妈豆入账哦,还有拉风的精华标志(见下图),所以假如版主和客服们都没有发现MM们的好贴,一定要自荐哦!
2011-2-24 13:31 上传
下载附件 (144.63 KB)




二、在朋友圈中分享内容,和好友互动

    改版后,MM们在朋友圈中和好友互动更加快速,同样有积分相送,截图下来,方便MM们查找这些功能。
操作经验值妈米备注
打招呼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5
留言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5
被留言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5
发表记录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5
发表日志2/每次2/每次每天奖励3
参与投票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5
发起分享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3
评论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5
被评论1/每次1/每次每天奖励5

1、在哪能和好友打招呼,给好友留言?
如下图:

2011-2-24 13:31 上传
下载附件 (53.68 KB)



找到想要留言的会员,鼠标放在她的用户ID上,或者点她的头像都可以看到“给我留言”“打个招呼”按钮。
2、在自己的空间,查看好友在留言板上给自己的留言
2011-2-24 13:31 上传
下载附件 (63.53 KB)




3、发表记录,和好友分享
4、发表新日志,记录生活点点滴滴
5、分享好东东,参与投票
6、对好友发表的内容进行评论,同时也可以分享给其他好友哦

三、领取任务,完成任务(暂未开通)

    有MM问了,啥叫任务啊?客服来回答大家,在屏幕右上角,点击“任务“选项,进去就会发现有等待领取的任务、进行中的任务等,没想任务不同,积分就有所不同哦。
如下图所示:

2011-2-24 13:31 上传
下载附件 (167.28 KB)




    好了,赚积分的攻略就介绍到这里,大家开心上妈网,努力赚妈逗。遇到任何问题,都可以来问客服哦~~


转播到腾讯微博 收藏0

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

宝宝生日
2009-12-10 
学习了呀
大小宝贝

大 本

Rank: 18Rank: 18Rank: 18Rank: 18Rank: 18Rank: 18Rank: 18Rank: 18Rank: 18

宝宝生日
2009-12-26 
学习了,多谢
‹ 上一主题|下一主题
郑州妈网积分攻略,快来学习怎么赚积分!
快速回复

每日推荐 关闭


郑州妈妈网官方微信号开通,快来扫一扫加关注啦!抛截图还有妈豆奖励哦! ...

郑州妈妈网官方微信号正式开通,现已加入微信公众平台,美妈们快来扫一扫添加关注啦,小编每天精心选择4条热点事件或妈网热门活动进行推送哦! 美妈们可直接通过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,进行添加;或点添加好友,输入“zzmamanet”查找添加。 添加关注后,别忘了截图并在本帖回复中抛出,可以获得100妈豆的奖励呢!


查看

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 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粤B2-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:4406043013571公安机关备案号:44010602000098Copyright 2004-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    版权保护投诉指引
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[2016]7051-1702号

违法和不良信息/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:020-85505893/18122325185 举报邮箱:kf@mama.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:kf@mama.cn

回顶部